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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   点击量:

广东老年大学坐落于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23号,地处广州中心城区,交通便利,是依托广东开放大学设立的一所面向老年人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学历与非学历教育的新型老年大学。其诞生和成长得到了国家开放大学、广东省和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2018年7月18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批复同意设立国家开放大学(广东)老年开放大学;2018年11月18日,在省政协和学校领导的共同见证下,广东老年开放大学正式揭牌;2019年5月18日广东省教育厅同意广东开放大学加挂广东老年大学的牌子。

广东老年大学充分依托广东开放大学远程开放教育的优势,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素质、促进健康,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以培养“健康老人、快乐老人、时尚老人”为培养目标,通过广东开放大学及各市县开放大学体系进行办学,采用传统教学模式与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致力于为广东省中老年人群提供“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老年教育服务。

学校拥有舞蹈室、瑜伽室、歌唱室、书画室、电脑室、钢琴室和多媒体阶梯课室等教学课室,师资力量雄厚。为了更好地推广和宣传,广东老年大学建立了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学员可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报名学习。学校聘请了多名有资质、有社会名望的优秀教师,并根据中老年人的喜好开设了艺术修养、身心健康以及提升技能等相关主题课程,内容丰富多彩,具体包括音乐类、器乐类、舞蹈形体类、美术书法类、体育保健类和人文修身类等系列课程,所开设课程受到学员们的普遍欢迎和喜爱,社会各界反应良好。

广东老年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欢迎广大朋友前来报名学习!我们将竭诚为您们提供优质的服务。

学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23号。

联系电话:020-83701432,联系人:丘老师。



广东老年大学学籍管理办法(修订)

20234月)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老年大学学员学籍管理,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到广东老年大学报名人员,须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坚持正常学习。

第三条 学员可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网上报名,关注“广东老年大学”微信公众号,注册并填写《广东老年大学学员登记表》及《广东老年大学安全责任告知书》,按页面提示完成在线选课、缴费等手续。

第四条 学员可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携带银行卡刷卡缴费,交验身份证并填写《广东老年大学学员登记表》及《广东老年大学安全责任告知书》。

第五条 学校每年按照上半年和下半年两学期招生,学费按学期收取。需要面试的课程,学员待面试通过后再缴纳学费。

第六条 学员如有特殊情况要求转班的,可在开学一个月内申请转入相同学费且有空余名额的课程班级,并向招生报名处提出,经学校批准后方能转班。

第七条 开学一个月后报读的学员界定为插班生。学校教学班如有空余名额,可接收插班生。插班生应在报班前认真考虑自己是否能跟上教学进度,详细咨询招生报名处、授课老师或班主任相关情况后再报名。插班生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学费收取费用,插班生报名交费后不得转班、退费。

第八条 班级报名人数达不到开班条件的,或授课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授课,学校有权采取撤班、并班等措施。学员可选择到合班后的班级上课,若学员不同意,可办理退费。

第九条 对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学员,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学校有权劝其退学。

第十条 对报名时隐瞒自身严重病情,并由此带来安全隐患者,学校有权劝其退学。

第十一条 学员报名交费注册后,原则上不予退费。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退费的,学员于开学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学校按照学员实际上课次数扣除课时费用,剩余学费予以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每学期结束后,学校按照学员所完成的课时颁发课程结业证书。如有需要,由学员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

第十三条 学校适时开展老年学历教育,逐步创造条件完善学历教育教学工作,试点颁发荣誉证书和成人学历教育证书。

第十四条 学员的学籍档案由广东老年大学建立和保管。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3417日起施行,原201991日发布的《广东老年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广东老年大学学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老年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言行举止,在班级活动及微信群发表言论要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条 学员要尊敬老师,尊重老师的劳动,配合老师开展教学工作,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 学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乘坐公交、地铁等往返学校上课途中要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上下楼梯注意礼让、使用洗手间注意安全和卫生。

第五条 学员要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手机静音,不闲谈,不接听或拨打电话,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第六条 学员要遵从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班干部的管理,支持班委会开展工作。学员要宽以待人,团结同学,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第七条 学员不得随意调班、串班听课,不带无关人员进入课堂,下课后及时离校,不在教室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其他班级上课。

第八条 学员不能来校上课时,要及时向班干部请假,不提倡带病坚持来校上课。因故两周以上不能到课,需及时向班长请假。

第九条 学员要爱护学校教学设备和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随意张贴,自觉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十条 学员要主动关门、关空调,搞好卫生,协助班干部做好教室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十一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员人身安全,学员在校期间,禁止私自串联或组织其他学员参与校外商业活动,禁止在校内从事商业活动,禁止以学校名义擅自组织学员参加校外活动。

第十二条 学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班级集体活动。对班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

第十三条 学员共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学校对不遵守管理规定,屡次违反纪律的学员有权劝退。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老年大学班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班级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障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干部是学校与学员之间沟通的桥梁和枢纽,班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促进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第三条 各教学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学习委员一名,由该三位同志组成班委会。开学前两周由学校指定临时班级负责人,两周后召开班会选举班委会成员,具体方式可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

第四条 班长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热心为班级学员服务;主管班级全面工作,定期主持召开班委会,商议处理班级重大事务和研究解决学员反映的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工作;做好学员考勤,受理学员请假事宜;协助学校组织各项活动,协助管理班级微信群;及时发布学校通知、教师调/停课等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充分发挥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 副班长协助班长开展工作,班长不在位的时候,主持班级工作。

第六条 学习委员负责班级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登记授课教师上下课时间,协助教师组织教学活动,维护课堂秩序,及时向班主任和教师反映学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班委会每月要召开一次会议。班委会要配合学校组织评优工作。

第八条 学校每学期期末开展优秀班委会评选工作,对认真履行本办法工作职责的班干部,学校颁发优秀班干部荣誉证书,以资鼓励。

第九条 任期内如无法履行班干部工作职责,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班干部,新的班干部由学员重新选举产生。

第十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老年大学班级微信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老年大学班级微信群的管理,更好地利用新时代网络信息技术,让班主任和教师、学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更加紧密畅通,促进学员共同进步,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老年大学班级微信群是教学工作群,仅用于学校信息发布及学员学习交流,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第三条 班级微信群于开学初由各班班主任创建和管理,学员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时间申请入群。

第四条 班级微信群入群人员为本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员,禁止邀请班级外无关人员加入。

第五条 班级微信群命名规则:班级名称,如旗袍精品班。

第六条 班级微信群采用实名制,不得使用昵称或简称。

第七条 班级微信群管理员负责审核入群人员、邀请人员入群等操作。

第八条 班级微信群管理员和任课教师可在群内发布有关班级教学活动的信息,所发信息符合学校教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学员应及时查看微信群的通知公告。

第九条 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在群内妄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禁止发布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言论;禁止传播不实的谣言、新闻、资料等;禁止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

第十条 任课教师、班干部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微信群的管理,让班级微信群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

第十一条 如群内成员不遵循学校微信群管理办法,经班级微信群管理员劝告谈话无效后,班级微信群管理员有权将其清除出群。

第十二条 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群管理员按照学校规定,在课程结束一周内撤销该工作群。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老年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广东老年大学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与班级、教师与学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班主任要抓好班级管理工作,当好学校的参谋、教师的助手。

第三条 各班设班主任一名,班主任由学校工作人员担任,或由学校委派其他人员担任。

第四条 班主任配合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制定,参与招生宣传、招生报名和新生注册。配合做好学籍管理,及时向学籍管理人员反馈所管班级学员信息变更情况。

第五条 班主任负责组织学员学习广东老年大学规章制度,组织学员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每学年末向广东老年大学提交班主任工作总结报告。

第六条 班主任要配合做好教学工作,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课前准备,组织班级日常教学活动,受理任课教师的请假调停课事宜,上报学校审批,及时反馈审批结果并通知学员。

第七条 班主任负责组建和管理班级微信工作群,做好开学、课程安排及各类活动的通知。

第八条 班主任负责组建班委会,与班委会保持密切联系,充分调动班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学员自主管理班级事务。

第九条 班主任要认真倾听教师和学员的意见建议,向学校建言献策;及时处理班级突发事件。

第十条 班主任负责所管班级教学用品、教材、资料及教学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要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关心高龄、体弱的学员。掌握每一位学员及其家属的联系方式,学员出现身体不适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告知学员家属。

第十二条 班主任不得接受任何学员和老师的宴请,不得接收任何形式的礼物。

第十三条 班主任在任期内如无法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解除聘用关系。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老年大学教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老年大学教师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教师是指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受聘于广东老年大学从事教学工作的外聘教师和校内教师。

第三条 广东老年大学教师应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

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教学经验丰富。

第四条 广东老年大学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原则上应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文化程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特殊技艺或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国家级专家、教授优先聘用。

第五条 广东老年大学教师需身体健康,具有能够胜任所承担课程的体质,能坚持完成聘期内的教学任务。

第六条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聘用教师,通过推荐应聘、广告招聘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招聘教师。

第七条 学校对应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知识技能、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通过者予以聘用,并纳入学校教师资源库。

第八条 广东老年大学对教师实行一学期一聘制。教师与学校双方根据各自意愿、班级、课程种类、课酬等经充分协商后,双方签订授课任务通知书。

第九条 在授课学期内,受聘教师不得无故停课。因故不愿续聘的,需提前与学校沟通;学校因课程调整不再续聘教师时,也应提前通知相关教师。

第十条 教师原则上使用学校指定的教材。学校支持教师结合学员实际自编教材。教师要结合老年教育特点认真备课。

第十一条 教师要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树立新时代老年教育的楷模。

第十二条 教师要遵循老年教育规律,创新教学方法,激发学员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三条 教师要关心学员,善于听取学员意见,督促学员遵守课堂纪律,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四条 教师要按照学校的课时管理规定,按时上课下课,不无故迟到、不拖堂、不无故缺课或找他人代课。如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课的,必须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更换代课教师。

第十五条 教师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来校上课的,必须立即告知班主任,经学校同意后,及时办理调课、补课,由班主任和班干部及时通知学员。

第十六条 教师按照学校规定,每次课程结束后,必须在教师签到表上签名确认,以作为课酬发放依据。

第十七条 教师不得向学员推销商品,不得擅自搜集学员的个人资料,不得在校内组织商业活动,禁止以学校名义擅自带学员外出参加校外活动。

第十八条 教师在任职期间内有下列情况: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造成重大教学事故的;学员多次投诉教师工作态度不端正、教风不严谨、业务能力欠缺、学员满意率低的,经学校研究予以解聘。

第十九条 教师有义务承担学校组织的老年汇演等集体活动。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快乐出行 安全回家

各位学员:

   大家好!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创造和谐、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人人有责。平安幸福你我他,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在此,温馨提示您:

1.外出时,要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全程佩戴好口罩,减少与他人交流,不扎堆,少聚集,避免到人多拥挤和空间密闭的场所。

3.走路时,不看手机不戴耳机,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

4.横过马路时,宁停三分不争一秒,要走斑马线,注意看交通灯,红灯停绿灯行;没有斑马线的,要“一停二看三通过”,注意观察左右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

5.出行时,最好穿颜色鲜艳醒目的衣服,不要靠近马路活动;夜间出行由家人陪同,尽量走路灯光亮的地方,并佩戴反光物件,以反射车辆的灯光,引起车辆驾驶人注意。

6.警惕汽车盲区,不要靠近汽车在行驶和倒车时的盲区。

7.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遵守秩序,排队候车,先下后上;在车上时,要坐稳扶好。

8. 出入停车场(库)时,要放慢脚步,走人行通道,留意地面障碍及四周车辆来往情况。

9.外出参观、旅游、晨练等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期,避免跌倒、挤伤。

10.多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

   您的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心愿,愿各位学员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快乐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