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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老年大学班级微信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01  来源:   点击量: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老年大学班级微信群的管理,更好地利用新时代网络信息技术,让班主任和教师、学员之间的沟通联系更加紧密畅通,促进学员共同进步,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老年大学班级微信群是教学工作群,仅用于学校信息发布及学员学习交流,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第三条 班级微信群于开学初由各班班主任创建和管理,学员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时间申请入群。

第四条 班级微信群入群人员为本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员,禁止邀请班级外无关人员加入。

第五条 班级微信群命名规则:班级名称,如旗袍精品班。

第六条 班级微信群采用实名制,不得使用昵称或简称。

第七条 班级微信群管理员负责审核入群人员、邀请人员入群等操作。

第八条 班级微信群管理员和任课教师可在群内发布有关班级教学活动的信息,所发信息符合学校教学的相关管理规定;学员应及时查看微信群的通知公告。

第九条 群内成员发布信息应积极向上,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禁止在群内妄议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禁止发布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和利益的言论;禁止传播不实的谣言、新闻、资料等;禁止发布广告、推销商品或与本群无关的信息。

第十条 任课教师、班干部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微信群的管理,让班级微信群发挥正确的引导作用。

第十一条 如群内成员不遵循学校微信群管理办法,经班级微信群管理员劝告谈话无效后,班级微信群管理员有权将其清除出群。

第十二条 每学期课程结束后,群管理员按照学校规定,在课程结束一周内撤销该工作群。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