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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老年大学学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01  来源:   点击量: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老年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言行举止,在班级活动及微信群发表言论要符合相关规定。

第三条 学员要尊敬老师,尊重老师的劳动,配合老师开展教学工作,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 学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乘坐公交、地铁等往返学校上课途中要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上下楼梯注意礼让、使用洗手间注意安全和卫生。

第五条 学员要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手机静音,不闲谈,不接听或拨打电话,自觉维护课堂教学秩序。

第六条 学员要遵从任课教师、班主任和班干部的管理,支持班委会开展工作。学员要宽以待人,团结同学,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第七条 学员不得随意调班、串班听课,不带无关人员进入课堂,下课后及时离校,不在教室长时间逗留,以免影响其他班级上课。

第八条 学员不能来校上课时,要及时向班干部请假,不提倡带病坚持来校上课。因故两周以上不能到课,需及时向班长请假。

第九条 学员要爱护学校教学设备和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随意张贴,自觉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十条 学员要主动关门、关空调,搞好卫生,协助班干部做好教室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

第十一条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员人身安全,学员在校期间,禁止私自串联或组织其他学员参与校外商业活动,禁止在校内从事商业活动,禁止以学校名义擅自组织学员参加校外活动。

第十二条 学员要积极参加学校、班级集体活动。对班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为学校发展献言献策。

第十三条 学员共同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学校对不遵守管理规定,屡次违反纪律的学员有权劝退。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广东老年大学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